在香港,破產(Bankruptcy)是法律上最後也是最極端的個人債務解決方案。
很多人聽到「破產」會想到人生結束、信用毀滅、工作不能做,但實際上,破產程序並不是懲罰,而是給無法償還債務的人一個「重新開始」的機會。
然而,破產所帶來的影響遠比債務重組、債務舒緩、IVA(個人自願安排)更深、更全面。
因此,了解破產的過程、風險與後果,是每個債務人做出選擇前最重要的一步。
本文章將全面說明:
破產是什麼?
誰可以申請破產?
破產的流程(從申請到解除)
破產後果與限制
破產 vs 債務重組 vs IVA 的差別
什麼情況應該考慮破產?
破產是否真的那麼可怕?
解決債務前,應該做的 3 個評估
一、破產是什麼?
破產(Bankruptcy)是香港《破產條例》下的一項法律程序,
適用於 無法償還欠款,也無法提供能持續還款能力的人。
破產的核心概念是:
把你的資產交由破產管理署(OA)或受託人負責,用於償還債權人;
之後,在一定期間後,剩餘債務將合法免除。
破產的目的是 清除債務,讓你重新開始生活。
但同時,它對你的信用、工作、資產自由度都有極大限制。
破產不是「逃避債務」,而是 當你已完全無能力償還時,法律給予的最後出路。
二、誰可以申請破產?
法律規定,只要你符合以下條件即可:
在香港居住或工作
負債累積後「無法償還」
無能力持續還最低還款或債務供款
資產不足以償還借貸
沒有資格進行 IVA 或 IVA 失敗
申請破產的人通常具有以下特徵:
月供超過收入的 50% 以上
被銀行追收、收到律師信
多次延遲還款、信用紀錄極差
無固定收入或收入大幅減少
有大額負債(例如 50 萬 – 200 萬以上)
CARDS、稅貸、私人貸款無力還款
無法通過 IVA 或 DRP
公司倒閉、失業、離婚、疾病等情況
簡單總結:
若你已經「完全無能力」還款 → 才會考慮破產。
若你還有收入、有供款能力 → 會先考慮 DRP / 債務重組 / IVA。
三、香港破產流程(完整步驟)
破產程序由法庭與破產管理署共同執行,大致流程如下:
- 自行向法院遞交破產申請
需提交破產呈請書(Form 3)與陳述書(Form 28C),並繳付費用。
- 法庭審理
法院審視你是否真的無能力償還債務。
- 發出破產令
法院簽發破產令後,你正式進入破產狀態。
- 資產交由 OA(破產管理署)管理
所有屬於你的可變現資產會被 OA 評估,包括:
銀行存款
股票、基金
私人財物
汽車
物業
珠寶
商業資產
MPF 一般不會被扣除,但仍需評估。
- 每月繳交可供分配收入
OA 會按照你的收入與開支,要求供款 2–4 年(平均為 3 年)。
- 完成供款後 → 獲解除破產
通常破產期為 4 年(初犯),再犯或有嚴重問題可延長至 5–8 年。
- 債務正式被免除
破產解除後,你的所有債務(大部分)會合法消除。
四、破產後果:你必須清楚知道的影響
破產並不是輕鬆的方案,它的後果非常重大。以下是最常見的影響:
- 信用毀滅(最少 8–10 年)
破產紀錄會顯示於:
信貸報告(TransUnion)
香港破產紀錄名冊(BRR)
公共查冊
信用重建需要長時間,你將:
不能申請信用卡
不能申請貸款
不能擁有任何信用產品
解除後也需多年才能恢復信用
- 可能失去資產
破產管理署會出售可變現資產,包括:
物業(除非有特別安排)
汽車
股票
存款
家居用品、生活物品一般不會被收走。
- 工作受限制(部分行業禁止)
破產期間不能從事以下職業:
律師
會計師
企業董事
財務分析師
保險從業員部分職位
持牌人(SFC)
如果你的工作需要信用檢查,破產會直接影響就業。
- 不能擔任公司董事
破產期間不能成立或管理公司,除非法院批准。
- 居住與出行限制
破產期間若需出國,理論上需得到 OA 的書面同意(實務上視乎情況)
- 所有信用會被立即取消
包括:
信用卡
Overdraft
稅貸
分期付款
銀行會立即凍結所有持有賬戶。
五、破產 vs 債務重組 vs IVA:哪個影響最大?
若以影響程度由「輕 → 重」排列:
- 債務重組(卡數一筆清)
影響最輕,屬於銀行貸款產品。
不會減免本金
只是降低利息
信用影響較小
- DRP(債務舒緩)
中度影響,屬「協商方案」
信貸會有註記
全額還款
無法律免債效力
- IVA(個人自願安排)
有法律效力,可免部分本金
信用影響 6–7 年
不會清算資產
適合有收入的人
- 破產(Bankruptcy)
影響最大,是最後手段
信用毀滅 8–10 年
可能失去資產
工作與身份受限制
簡單總結:
若你還能工作、能供款:
優先選 債務重組/DRP/IVA
若你完全無能力供款、資產不足:
才考慮破產
六、什麼情況應該考慮破產?
破產是一個「不得不選」的方案,通常適用於:
債務超過個人收入 20 倍以上
完全失去收入
長期失業或健康問題
借貸已經無法維持生活
IVA 未能通過
已被銀行追債、律師信、法庭傳票
家庭支出遠高於收入
破產不是「簡單結束債務」,而是一個法律浸泡期,你要重新建立一切。
七、破產是否真的那麼可怕?
很多人害怕破產,是因為:
不懂法律程序
認為會失去所有財產
認為會被「標籤」
認為人生會完蛋
但實際上,破產是一個 重生機會。
只要你確定自己真的無力還款,破產會讓你:
終止追數
停止無止境利息
減輕生活壓力
重建財務基礎
在 4–6 年內重過正常生活
破產不是終點,只是重來的一條路。
八、選破產前,你必須先評估的三件事
- 你是否完全無能力供款?
若仍有能力供 IVA,破產並不是必要。
- 你是否有資產需要保留?
破產會清算資產;如果你有物業、汽車、投資,需慎重。
- 你的工作是否允許破產?
如屬金融、法律、管理層,破產會直接影響資格。
九、結語:破產不是罪,而是重生
破產不是懲罰,也不是人生的終結。
它是一個法律上「重新開始」的機制,為那些真的無力償還債務的人提供出口。
雖然影響重大,但如果你的債務已經讓你:
失眠
無法專注工作
被追債折磨
家庭生活受影響
已無法靠收入解決問題
那麼,破產並不是「失敗」,而是 你重新掌握生活的一個決定。
